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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设备支到后一周内应开箱验收,按装箱单清点设备及配件,如有不足与损坏,请尽快与本公司联系。 2. 设备的用原料氯酸钠和盐到应分开单独存放,氯配钠应存放在干燥、通风、避光处,严禁与易燃物品如木屑、硫磺、磷等物品共同存放,严禁挤压、撞击。 3. 工业盐酸(浓度31%)应符合国家标准《GB320-93工业合成盐酸》的要求。严禁使用废酸,尤是内含有要物、油脂的工业废酸。氯酸钠应符合国家标准《GB1618-1995工业用氯酸钠》的要求。 4. 冬天应注意防冻,并采取必要的取暖措施,以免损坏设备及加药管道路。设备间应干燥、避光、通风良好。 5. 工作间严禁烟火,擦洗设备时应注意电器控制部分,防止触电。 6. 计量泵及给料管、水射器在原料和水中含有杂质的情况下易堵塞,应注意清理疏通,并应经常清理原料罐的沉淀物。 7. 原料罐的外部装有过滤器,使用一段时间后,应注意冲洗。 8. 设备外壳为PVC塑料,禁止碰撞、挤压,避免日晒。 联系人:杨洪梅。电话:18660625758.0536-8300259 传真:0536-8308982:。QQ:3727536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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